1、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,維護黨内法規,監督、檢查各黨支部、黨員幹部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。
2、加強黨的紀律建設,強化紀律審查,監督、檢查各黨支部、黨員幹部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法律、法規以及學院黨委決議、院規院紀有關情況。
3、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對黨員幹部的黨性黨風黨紀、政風政紀和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宣傳教育等工作,加強廉政文化建設。
4、履行監督職責,嚴肅執紀問責,督促院黨委領導班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,領導班子成員落實“一崗雙責”職責。
5、履行監察職權,依法對學院重點工作、“三重一大”事項、招标投标、招生錄取、獎助學金發放、教材征訂等教職工關注的熱點工作實施監督檢查。
6、檢查和查處各黨支部、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與其它重大問題;受理對各黨支部、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信訪舉報,受理黨員、監察對象不服從黨紀政紀處分的申訴,依法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。
7、加強紀檢監察幹部隊伍建設,加強政策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,不斷提高紀檢監察幹部的素質和能力。
8、完成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院黨委交辦的各項工作。